果洛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一)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共场所设置佛教设施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悬挂经幡的;(三)未经批准修建大型露天佛像、佛塔的。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