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藏传佛教寺院的文物保护和财产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寺院接受国内(外)捐赠,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 土地管理部门在确定和变更佛教协会或者藏传佛教寺院土地使用权时,应当征求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