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与群众监督评议委员会第十七条有效藏传佛教寺院所在地应当设立群众监督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寺院佛教事务活动和寺院日常管理实行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