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