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教育文化科技事业第三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要办好教师进修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有计划地选送教师特别是回族教师到大专院校进修,提高教师素质,逐步建立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