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教育文化科技事业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积极普及初等教育,逐步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要积极兴办学前教育,加强基础教育,提高中等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重视成人教育,努力扫除青壮年中的文盲。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