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城镇建设的规划和管理,逐步把城镇建设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新型城镇;有计划地把农村集镇建设成为农村区域性的经济、文化中心。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要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县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按国家规定建立防止污染的设施,凡因造成污染而破坏生态和生活环境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