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实行以农业为基础,农林牧副全面发展,农工商运综合经营的经济建设方针,在保证粮食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畜牧业、林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逐步向专业化、商品化的方向发展。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