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本县的经济建设事业。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县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