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本县的经济建设事业。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县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