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受指派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受援人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但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除外。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