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生产、加工、经营清真食品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清真餐厅。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