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以下称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生产、加工、经营的各类食品。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