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母婴保健的教育和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