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八条有效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根据实际,建立国家工作人员任前公示和收入申报等制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