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投保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适当保费补贴。政府应当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家庭成员等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