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服务档案,公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