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举报、投诉者对举报、投诉事项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上级行政机关认为下级行政机关对举报、投诉事项的处理确有不当的,可以重新处理或者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重新处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