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第十六条有效企业有权自主选择有执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国家机关不得强制企业接受其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