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第十五条有效国家安排给贫困地区的小额贷款,应当优先照顾少数民族贫困户。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