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已废止保护区严格限制引进外来物种。对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植物,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恢复湿地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