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已废止保护区内禁止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捡拾鸟卵和雏鸟,禁止以鸣笛、追赶等方式惊吓野生水禽,干扰鸟类觅食、繁殖。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