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有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狂犬病等疾病的预防宣传教育,人患狂犬病等疫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等疫苗的供应、运输、保存、使用和患者的诊治工作。人用狂犬病等免疫点的设置和服务应当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