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第六章 地图管理第四十三条已修改编制出版地图或者展示未出版的地图,编制单位、出版单位或者展示单位应当将样图报市测绘主管部门审核,取得审图号,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使用的时事宣传地图,市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在送审的当日审核完毕。编制、出版、展示地图,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