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对所提供原始资料的时限和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不得在工程施工中迫使施工单位按未经批准修改的施工图施工。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