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只能用于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其他建设工程不得套用和复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