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章 行政监督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监督、成立调查组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