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二章 家庭预防第十一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发展,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亲职教育、家庭教育培训和咨询等服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