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组织好执法检查宣传报道,必要时可就执法检查举行新闻发布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