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公共建筑应当执行建筑节约能源标准,并加强用能管理,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提高用能效率。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化空调运行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