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第四章 综合管廊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综合管廊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内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各类市政公用管线安全、有序、高效、节能地建设和运行。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进入综合管廊的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可以通过租赁或者购买等方式取得综合管廊使用权,合理分摊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维护费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