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已废止城市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