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水、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第一节 供水管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供水水压的监测工作,确保供水压力符合规定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设置二次供水设施。现有二次供水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逐步整合,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