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章 缴存第六条已修改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