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金融支持第三十一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创新创业投资、融资制度,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和风险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创新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管理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建立跟投机制,并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考核目标以及相应的薪酬水平。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