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章 食品安全保障/第二节 食品检验第五十六条已修改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设立食品检验机构,配备相应的食品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不具备设立检验机构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