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研究、开发、应用食品安全科学检测方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参与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测。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