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特定用途土壤的环境保护/第二节 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结果,确定建设用地用途,实施分类管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