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第四章 蒙古语文的使用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县境内的蒙古族公民,可以用蒙文填写各种申请书、志愿书、登记表及撰写其他各类文书。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