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第四章 决策与实施第十七条有效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与实施应当经过提出方案、专家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督察考评、反馈完善等程序。涉及改革发展全局、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通过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改革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