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与实施应当经过提出方案、专家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督察考评、反馈完善等程序。

涉及改革发展全局、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通过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改革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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