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九条有效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支教助学、科技推广、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法律服务、环境保护、心理咨询、社区事务、文明劝导、应急救援、大型社会活动等。鼓励优先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提供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