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真实、完整记录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等,并录入志愿服务信息平台。

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务组织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志愿者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