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二章 志愿者第十条有效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与其从事的志愿服务相适应的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等。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等相适应的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