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开采地下水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地下水开采资质证书,并于施工前到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