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监督条例/第二章 计划的初步审查、执行和调整监督第六条有效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重点:(一)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际情况及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二)主要目标和指标是否科学合理、依据充分、积极可行;(三)主要措施是否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宏观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是否符合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改革开放和可持续发展等要求;(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经济发展方面的热点问题的措施是否可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