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监督条例/第二章 计划的初步审查、执行和调整监督第七条有效初步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视察或者调查;(二)听取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情况报告;(三)征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和部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四)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论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