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检查和制止侵占、损坏、污染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