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六章 乡道村道特别规定第六十二条已修改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村道的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中有关村道管理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