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内部预防、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和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