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政府的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大经济活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